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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欠
企業可能出於多種原因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需要委任臨時監管人及進行重組,原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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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方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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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自身認為需要解決財務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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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策略出現變化,影響相關業務部門的營運能力
解決方案取決於企業具體的情況及整體業務策略。選擇具專門經驗的律師行,能夠為您的企業帶來更多的選擇。
委託臨時監管人,即使企業有業務被拍賣、出售或結束,企業仍能保持正常運作。我們與許多經驗豐富的會計師及專家建立了緊密的合作關係,能夠為您提供專業的協助。
我們擁有為多間海外及內地企業服務的經驗,曾協助清盤、結業及註銷香港公司,以進行更大規模的企業改制。此外,跨境重組亦往往容易引起爭議,部分大宗事務更涉及合併或剝離多間跨國公司,必須聘用具經驗的專家處理。
在爭議的情況中被要求支付高金額賠償是導致企業資不抵債及需要重組的另一個主要原因。若敗方在業界中具有份量,進行企業重組及更改擁有權可能對產業價值鏈的損害相對較小。
無論選擇哪一種解決方案,聽取專業意見都十分重要。首要目標是要制訂可行的解決方案,為所有持份者創造價值。我們與多位顧問專家緊密合作,能為您探尋各種可行的解決方案,避免產生訴訟。即使個案需開庭審議,亦爭取法庭仍為業務日後最合適的方案留有餘地。因此,選擇有豐富經驗、有說服力的顧問是成功解決問題的關鍵。
我們的經驗
我們曾代表多間企業、債權人及其他持份者就雙贏的解決方案進行談判和訴訟。
我們最近曾處理的法律事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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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企業成員就自願清盤提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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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銷公司登記以及恢復註冊已註銷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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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債權人處理清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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